文/田珍寶
2014年7月24日清晨禱告,我的姊姊為遭受患難的信徒代禱,聖靈感動她:「學習謙卑、遵行神的話,是很容易的;只要凡事以神的事為念,就不會計較人的枝枝節節、在乎人。凡事要以神的事為念,凡事要以神的事為念,凡事要以神的事為念,凡事要以神的事為念,凡事要以神的事為念!就可以做到了。」
耶穌說:為什麼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?(路2:49)
2007年9月,我的母親為已考上神學院的小兒子禱告,她看異象,見我的弟弟已在祭壇上,卻將雙腳放下來,踏在地上。神默示她:「傳道人,是已獻給主耶穌的燔祭,不可眷戀世界的享樂。他既已坐在祭壇上,就不能將雙腳放下、仍踏在俗世的地上、沾染汙穢、玷汙自己;他必須全身都放在祭壇上,過著完全屬靈、聖潔、以父事為念的生活,將身心全然獻給我,為我所用。」
2011年5月1日清晨禱告,聖靈感動我:「要以神的事為念就好。」
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這樣勉勵信徒: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做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(羅12:1~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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