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田珍寶
2014年8月28日清晨5點鐘,我為信徒代禱,聖靈感動我:「我與他同在,我已垂聽他的禱告,我在等他作我的好兒子。」
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。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祂,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。凡向祂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祂潔淨一樣(約壹3:2~3)。
2013年8月初,清晨5時許,我們在會堂禱告,聖靈感動我的母親:「信徒不守道理、行為偏差的,如喝酒、抽菸、發脾氣、批評別人、忌恨人、不行道的人,神都看為外邦人;他們的祈禱,焉能蒙神垂聽呢?所以你們的行為要端正,才被神稱為祂的兒女,禱告蒙神垂聽。」
凡從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神生的。從此,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。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,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。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(約壹3:9~11)。
2013年10月初,晚上八時許,家人一同跪下來為牧者禱告,聖靈感動家母:「平平是神的兒女,為什麼要欺負神的兒女呢?」
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,必不犯罪,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,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(約壹5:18)。
2013年12月21日(星期六)安息日的早禱會,神默示我的母親:「神的兒女,因為認定自己是神的兒女,所以不想犯罪,也不敢犯罪。」下午崇拜聚會的禱告,聖靈感動她:「神的兒女不犯罪,也不敢犯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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