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田珍寶
2014年8月30日,清晨5點鐘,我為信徒代禱,聖靈感動我:「我與他同在,他不要怕,他要向我許願:他的病好了,他要做什麼?他要為神立志。妳不也是如此嗎?」這時,我想起我的一生,所有禱告蒙神應允的事,都是先向神許願的啊!
神繼續默示:「他要許願、立志。」
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向神許願:
雅各清早起來,把所枕的石頭立做柱子,澆油在上面。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,但那地方起先名叫路斯。雅各許願說:「神若與我同在,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,又給我食物吃、衣服穿,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,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,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做神的殿。凡你所賜給我的,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。」(創28:18~22)
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,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,你不償還就有罪。你若不許願,倒無罪。你嘴裡所出的,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,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。(申23:21~23)
你們許願,當向耶和華你們的神還願;在祂四面的人,都當拿貢物獻給那可畏的主。(詩76:11)
你向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,因祂不喜悅愚昧人。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,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。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,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。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,敗壞你手所做的呢?多夢和多言,其中多有虛幻,你只要敬畏神。(傳5:4~7)
2012年3月5日清晨禱告,神的默示和昨天一樣;聖靈感動我的母親:
「你們要守住神的話、行出神的話。你們跟我說的話,我都會聽,我沒有忘記;我跟你們說的話,你們也要聽啊!要做到啊!怎麼可以忘了呢?
你們對我說:今後要怎樣行,你們就必須做到!不可以有信心的時候,才聽從我的話;軟弱的時候,就找其他的理由、不做、更改自己和我的約定,這是錯的。
你們既然已經承諾我、當怎樣行,就必須這樣做;因為我都記得你們對我說的話。我只要求你們守住我的話、行出我的話,你們只要照我的話去做,就好了。
謹守遵行我的話,一點兒也不困難。要立志!守住我的話,行出我的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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