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田珍寶
2014年12月19日清晨禱告,我的母親向神說:「想為了追求初信時的信心而禁食禱告,但是有時候很軟弱、沒有做到,求主加添信心和力量。」神默示她:「禁食禱告,有比遭遇患難還要痛苦嗎?」家母回答:「我選擇禁食禱告。」
一位真耶穌教會的傳道於崇拜聚會中做見證分享:
你要改變,要從禱告開始著手;甚至你痛哭流涕,神的靈就運行在裡面,祂就垂聽你禱告啊!不管你是什麼樣的人,神就親自幫助。你改變惡行,丟棄手中的惡事,要離開軟弱,這是很好的努力,你要盡力改變自己做好啊!願意到神面前悔改、禁食禱告,這就是你的存心,你自己也要努力,這個改變很重要;當你立志改變自己的時候,神就賜大恩典!祂也鑒察了你悔改、改變的行為動作,所以神就不降災禍(拿3)。
詩篇第139篇23~24節:「神啊!求祢鑒察我,知道我的心思;試煉我,知道我的意念。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」
大衛很清楚神的作為,他說:「神哪!求祢鑒察我,祢知道我的心思意念。」當以賽亞先知在宣告的時候,他說:「神的意念,高過人的意念。」因此大衛在這裡作詩、這樣禱告神,說:祢已經鑒察我,祢知道我的一切,祢無所不在,祢無所不知;祢造萬物很奇妙,祢造我這個人的器官也非常奇妙。神更是可以看透我們內心的一切;你的想法、你有沒有惡行?神都知道。所以大衛禱告到後來說:「求祢鑒察我,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。」
今天我們每一個人都攤在神的面前,你是怎麼去面對的?神看得好清楚,神也鑒察我們——我們的好在哪裡?我們的不足在哪裡?我們的努力在哪裡?我們的懶惰在哪裡?神都看得好清楚,所以真的我們要過立志改變自己的生活!好了,還要再更好!
保羅蒙主揀選以後,他立了很多的志向,但是他每一個志向、他都做得到。在這裡談其中的二個志向:
一、「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、離開身外,我們立了志向,要得主的喜悅。」(林後5:9)
保羅這樣勸勉哥林多教會、說:不管我們是活著(住在身內就是住在世界),還是已經離開這世界,要立一個志向,什麼志向呢?立志得主喜悅!所以他特別強調這個觀點:我們不管怎麼努力,我們所做的唯一目標,就是要得到主的喜悅,而不是討人的歡喜;你討人的歡喜,你會違背聖經的道理,但是你立志得主的喜悅的時候,你是要照主的道理得到主的喜悅。
二、「我立了志向,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。」(羅15:20)
所以他立志往國外傳道,神也悅納他這個立志,因此安排他到國外去傳講福音,他成為一個國外宣教的傳道人,他的工作、神真的同工!因為主耶穌的使徒已經在加利利地區、猶太地區、撒瑪利亞地區傳福音了,但保羅立志:我要在另外還沒有被宣告主耶穌基督之名的地方傳福音!
或許我們會講:「哎呀!我沒有錢啦!現在還上班啦!叫我離開本國、到其他國家傳、哪有可能?」其實我們把範圍縮小一點,我們可以把它講成在我們周遭還有很多沒有信主耶穌的人,我們把福音傳給他們,帶他們來信!你可以立這種志向!保羅的這二個志向,其實也可以成為我們的志向。
求主幫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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